预答辩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大学对学位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确保研究生能按时参加答辩并如期授位,现将学院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答辩总体情况
经导师审阅并同意,且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拟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共计167人。
二、预答辩组织工作
(一)预答辩时间:2023年3月18日
(二)预答辩分组
第一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务法务): 3月18日8:00,W-3308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务法务下午组: 3月18日14:00,W-3308
第二组(民商法学、商务法务): 3月18日8:00,W-3312
民商法学、商务法务下午组: 3月18日14:00,W-3312
第三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月18日8:00,W-3316
第四组(诉讼法学、司法法务): 3月18日8:00,W-3320
诉讼法学、司法法务下午组: 3月18日14:00,W-3320
第五组(公共管理): 3月18日8:00,W-3201
第六组(公共管理): 3月18日8:00,W-3209
第七组(公共管理): 3月18日8:00,W-3213
第八组(公共管理): 3月18日8:00,W-3217
第九组(公共管理): 3月18日8:00,W-3208
第十组(公共管理): 3月18日8:00,W-3212
第十一组(公共管理):3月18日8:00,W-3216
备注:(1)分组具体名单另行公布;(2)预答辩备用教室:W-3205、W-3220
三、预答辩工作要求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都必须在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之前进行预答辩,凡没有进行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评阅。
(一)评议小组
预答辩应设立评议小组,一般由3位同行专家组成(校内、校外不限),设组长1人,预答辩专家应为导师。答辩人导师需为评议小组成员,但不得担任组长。预答辩另设秘书1名,负责将评议小组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等具体工作。
预答辩评议小组应着重检查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文献综述、论文水平、写作规范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二)导师
指导研究生完成预答辩相关准备工作。在《3044永利官网vip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3044永利官网vip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签署较详细意见。
(三)研究生
1.填写《3044永利官网vip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1份)、预答辩论文(3本,论文格式按照大学规定执行),于3月13日(周一)上午下班前交W2231;《3044永利官网vip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1份)于预答辩现场交秘书。
2.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论文工作量,研究的对象和内容,主要数据和结论,论文的创新点等。论文主要内容报告完毕后,答辩人须对中期检查专家意见的修改进行专项汇报。每位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不少于30分钟,PPT形式汇报。
四、预答辩结果
预答辩评议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决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经评议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预答辩方得通过。
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根据预答辩评议小组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或补充,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没有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根据预答辩评议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至少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