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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4永利官网vip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对象及团队奖励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6-07-05  点击:


3044永利官网vip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对象及团队奖励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科研团队建设,尽快培育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培育对象及条件
培育对象为公司全职或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特聘的科研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 热爱祖国,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 具有博士学位;
3. 申请人在当年的1月1日须未满32周岁,培育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计划的申请人年龄须不满39周岁;
4. 已承担过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具备与申请当年获批的国家杰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平均科研成果30%及以上科研水平,具有卓越的发展潜力,在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5. 须自主组建培育和科研团队,并获得学院同意与支持。
第三条 申请、评审和批准程序
1.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一般在4-5月。
2. 培育对象填写《3044永利官网vip国家杰出(优秀)青年自然科学基金培育对象申请书》,由学院审核并上报学校;
3. 经公开答辩、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实施;
4. 培育对象及培育和科研团队成员须与学校签订《3044永利官网vip国家杰出(优秀)青年自然科学基金培育对象任务书》及《3044永利官网vip国家杰出(优秀)青年自然科学基金培育团队成员责任与义务协议书》,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育方案,经学院初审通过后,上报学校科学技术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激励与保障
1. 培育团队产出的以培育对象为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和第一完成单位的EI、SCI期刊论文、发明专利、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A级学术专著,按学校现行《3044永利官网vip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相应成果3倍分值进行奖励。
2. 超出学校正常奖励部分的奖励经费由学校和学院各承担50%。对于学校青年拔尖人才、省协同创新中心PI团队成员、学校任务PI团队成员为培育对象的,超出学校正常奖励部分的奖励经费由学校和学院各承担40%。
3. 培育对象获批国家杰出(优秀)青年自然科学基金后,聘任其为校级教授,并享受相应待遇,同时对国家优秀青年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奖励50万元、国家杰出青年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奖励100万元,分年度支付。
4. 奖励经费由培育对象统筹进行分配。
5. 公司须为培育对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培育环境。
第五条 培育周期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和国家优秀青年基金培育对象,培育周期2年。
第六条 培育目标
1. 培育对象在没有获得基金项目之前,需要每年申报国家杰出(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2. 培育期满当年,培育对象的科研成果应该达到国家杰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成果水平。
3. 培育方式逐步形成滚动培育模式。
第七条 管理与考核
1. 培育对象每年应向学院提交实施进展报告,接受所在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科学技术处备案。
2. 培育期满后须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提交总结报告,接受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考核和绩效评估,学校科学技术处根据本办法进行绩效奖励。
3. 培育期满当年,考核未达到培育目标的,由培养对象负责返还相应成果超出学校正常奖励部分。
4. 鼓励培育团队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培育团队成员可实行动态开放管理模式。
5. 培育团队成员产出的成果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在单位进行年度科技预算。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日期起执行,由学校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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